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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里中学2013-2014(一) 第十四周 升旗仪式

发表日期:2013/12/2 10:57:47 出处:本站 作者:21158 有774位读者读过

 

一、护旗手介绍

 

1、九年级(3)班 周妍

    周妍同学,九(3)班宣传委员,化学课代表,她是一个文静、踏实的女孩,不管外貌还是性格都给人以清新之感。清丽之中更蕴藏着她坚强的性格。她对待师长总是很尊敬,对待他人总是很坦率,对待工作总是很认真,对待班级活动总是很投入,对待自己的缺点总是很谦虚。她是班级的骄傲。愿她永远健康、快乐、上进,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学生。

 

2、九年级(3)班 周易

    周易同学,九(3)班生活委员,数学课代表,他是一个活泼开朗、兴趣爱好广泛的男孩,他朝气蓬勃,奋发向上,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他上课总是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各课成绩优异。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愿他在明年的中考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二、国旗下讲话

 

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九年级(3)班 周子夜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我是九年级(3)班的周子夜。

   本月124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现在社会上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新的《刑法》规定:我国已满16周岁的公民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我今天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三、第13周班级常规考核评比优胜班级

 

初一年级:1班、3班、4班、6班。

初二年级:3班。

初三年级:4班、6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