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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周国旗下讲话

发表日期:2011/3/28 20:37:34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632位读者读过

谷里交警中队 刘警官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谷里交巡警中队民警,很高兴在今天和大家有这样一个交流的机会。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你们的健康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我们只有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能去享受未来美好的生活,才能去为社会、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威胁我们健康的因素存在。交通事故就是我们身边最常见也是危害最大的因素之一。此时此刻,我们不禁要回顾那伤心的过去,在2009年,我们江宁区共发生68起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造成74人受伤,3人死亡,而就在我们谷里街道也发生了2起,造成受伤一人,死亡一人。这些同学也许大家都很熟悉,也许就是同班的同学,也可能就是小时候的玩伴,而现在呢,有的伤势严重,不得不在家休养,甚至于有的已经离我们而去。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家庭,更为了我们身边所有关心我们爱护我们的亲人,我们一定要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交通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倡导交通文明。为了大家的安全我现在给大家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步行的过程中,要靠路边行走,过马路时不能突然穿过,要左右环顾道路上的车辆,确保安全后匀速通过,不要在道路上长时间停留,更加不能在道路上嬉戏打闹。

二、骑车的同学中如果有骑电动自行车的从今天起不能再骑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年满16周岁的同学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我们中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在路上要遵守以下规则:

    靠马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也就是慢车道上行驶,不要骑到快车道上去,更加不能逆向行驶;不要双手离把、攀附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要俯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通过陡坡、横穿机动车道或者中途刹车失效时,一定要下车推行,下车时一定要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要妨碍后面的车辆通行;超车时不能妨碍被超车辆的行驶;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三、乘坐车辆时要坐稳扶好,不要在车厢内嬉戏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头盔,坐在后座上,双手抱紧驾车的人。

    以上是关于安全出行的3个建议,下面还要请同学们和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起作件事。

    同学们,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养成现代文明交通习惯,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为全区加快“三个发展”、迎接青奥会举办,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以及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决定,从去年也就是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区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青奥会即将在南京举行,在场的各位是南京的主人,大家更是青奥会的主人,我们要向世界展现我们的文明,而在场的各位是传播文明的使者,我们应当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倡导文明交通做起,积极参与到“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的文明交通行动中去,与我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起对身边的亲朋好友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我想大家都还记得去年6月30日发生在我们江宁区的因酒后驾车造成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吧,这起交通事故让多少人失去了温馨的家庭,老人失去了儿女,丈夫失去了妻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小孩失去了父母,甚至还有即将出生的胎儿失去了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当然这起事故的肇事者也饱受了牢狱之灾。可想而知,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有多大,这些血的教训告诫我们每一个人要杜绝酒后驾车。同学们,我想就在你们的身边,也可能就是你们的父母,就有酒后驾车的恶习,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的家庭,请同学们回去监督你们的父母,让他们摒弃酒后驾车的恶习,养成“喝酒不驾车、驾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同时在这里我也要向同学们以及你们的家人郑重的声明,我们交警部门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决心是不会改变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大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一经查获我们将严惩不贷,即使是酒后驾驶摩托车自己摔伤的,只要达到醉酒在伤愈以后也要对其行政拘留处罚。驾车伤人达到重伤的更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出“人人关注交通文明,人人参与文明交通人人宣传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自己,更为了身边的家人!

    最后祝每位同学身体健康,学业有成。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2011.3.28

附获得第6周流动红旗班级:

    七(1)、七(4)、七(5)、七(7)、八(4)、八(7)、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