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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校、区、市级“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4/2 8:57:41 出处:本站 作者:教科室 有650位读者读过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个人课题承担人:

2012年立项的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将进入结题阶段,为确保结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结题工作的要求公布如下,希望各“个人课题”承担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结题的准备工作。

一、校级个人课题(只承担校级个人课题的教师)

1.时间安排:

4月1——4月30,逾期不交结题报告,2012年校级课题将不予结题。

2.上报材料:

向校教科室上交《谷里中学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个人课题”研究报告》。

二、区级个人课题

1.时间安排:

学校组织教师于5月1——5月25日在江宁教育信息网EMIS上的2012年区级个人课题结题过程材料提交的通知”的“第四次材料提交”页面上提交区级结题报告(网上提交说明见附页),没有在网上提交3次过程材料的不再参加结题评审。学校5月28——30上报2012年区级“个人课题”结题材料纸质稿,区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属市、区两级课题的先参加区级结题)

逾期不提交材料,网络自动关闭,作放弃结题处理。

2.上报材料:

 “个人课题”承担人填写《江宁区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个人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一份;(本次只上报《结题报告》,不要再交论文,但教科室依据评审鉴定结果仍然会发《论文获奖证书》。

3.领取证书:

课题研究过程和结题报告通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鉴定,方可批准结题,领取《结题证书》和《论文获奖证书》。

三、市级个人课题

2012年立项的南京市“个人课题”初定于2014年9月结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个人课题承担人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区级、市级个人课题评审为匿名评审,所有结题材料上均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主持人自负。

2.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结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研究。

未尽事宜,请与校教科室联系。

 

谷里中学教科室

2014年4月1日

 

2012年校、区、市级“个人课题”立项统计表.xls

2012年校级“个人课题”研究报告.doc

2012年区级“个人课题”研究报告.doc

2012年立项区级个人课题结题材料上报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