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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宁区教育系统关于廉政风险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5/3/19 13:09:59 出处:本站 作者:11882 有914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监20153

江宁区教育系统关于廉政风险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市、区关于廉政风险预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教育系统腐败案件的发生,积极争创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适用对象

    全体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全系统教职员工。

    二、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

    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着力防范教育系统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一)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方面,重点防控重大事项决策时不调查、不研究、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不经党政班子、支部(总支)集体讨论决定、规避集体决策程序谋取私利或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在干部人事任免方面,重点防控不按程序、标准和要求聘用干部,在教师职称评审和评先表彰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不公开透明等问题。

    (三)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方面,重点防控不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相关单位申请材料;对相关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查把关不严、违反规定进行审批和许可以谋取私利等问题。

    (四)在基建和物资设备采购方面,重点防控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决策,收受商业贿赂和回扣等问题。

    (五)在财务管理和学校收费方面,重点防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开支不透明、领导审批把关不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六)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重点防控义务教育阶段违反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超范围招生;在高中阶段违反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生;在学籍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为学生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发放毕业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七)在学生资助方面,重点防控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或者截留挪用国家助学金;借贫困生资格审查把关、学生资助款发放以谋取私利等问题。

(八)在办学行为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重点防控学校违反省“五严规定”的行为,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收受回扣,进行有偿家教,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礼物、礼金(券)等问题。

(九)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重点防控是否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消费、公款旅游、中午饮酒等问题。

    三、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把廉政风险教育作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突出教育重点,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方式,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防范机制。

一是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理论学习与廉政文化渗透相结合,通过开展岗位廉洁风险教育,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知风险、不冒险。

二是加强教职员工廉洁从教教育。立足教职工思想道德实际,大力开展师德师风、道德讲坛、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教职工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及江宁区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加大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从制度上保证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

三是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建设。按照廉洁文化进校园“五有”的要求,落实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和廉洁教育等制度,利用环境教育、开学教育、形势报告、学科教学、主题班会、征文(心得)交流、学生社团、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开展廉政文化和廉洁教育,构建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

    四、建立廉政风险制度,促进廉洁从政从教

   (一)建立完善科学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江宁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江宁区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支部(总支)会或行政办公会讨论,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查处“帐外帐”和“小金库”。建立《江宁区教育局学校厉行节约制度》、《江宁区教育局学校年度审计制度》,《江宁区教育局校长(园长)离任审计制度》、《江宁区教育局校关于严格控制学校公务接待支出的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三)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辞职、回避、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后备干部管理、领导干部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区管校用”工作机制,逐步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挂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江宁区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健全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江宁区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招生形势,及时制定招生纪律规定,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和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均要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招生录取、考风考纪、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加强招生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维护招生录取公正、公平。

   (五)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幼儿园严格执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义务段学校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相关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普通公办高中择校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严格执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严肃查处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的问题。加强学校收费公示,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六)建立健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我省市区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江宁区教育局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工作暂行办法》、《江宁区教育局重点工程廉政监督办法》、《江宁区教育局工程专项采购工作小组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小额工程(含维修工程)及技装部分设备的招投标管理。防止违规干预招标投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

   (七)落实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江宁区教育局中心组学习制度》、《江宁区教育局发文制度》、《江宁区教育局会议规范制度》、《江宁区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江宁区教育局双联动领导制度》,通过参与、评议、听证和质询等形式,推动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深入开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明确公开操作规程,拓展公开渠道,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八)落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区委“十项规定”、制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严查“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和“会所中的歪风”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干部职工健康成长

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教育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构建科学严密、配套完备、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监督防范机制。

    (一)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述职述廉、组织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廉政提醒”“廉政谈话”等制度,在传统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监督,保证领导干部能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创新监督载体,保证各项监督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权、基建和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和收费、招生和学籍管理等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腐败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监督,防止工作失职、渎职,防止国家考试工作的失密、泄密。通过定期审计、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教育系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全面落实民主评议和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开门评议,主动接受基层单位、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努力形成防治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六、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预警机制,规范风险防控工作

    (一)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各学校及局机关、直属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清理和规范工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招生及收费、教职工职称评聘和师生的福利及奖惩等方面,要认真制定工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把办事程序和风险排查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实行廉政风险“三级”预警。根据廉政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序和发生的的频率等实行“三级”预警。三级预警,下发《廉政提醒单》,进行谈话提醒教育;二级预警,下发《廉政警示单》,并责成本人或领导班子对预警内容写出书面说明和整改措施;一级预警,下《廉政警告单》,上级领导进行警示谈话,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三)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利用《江宁教育纪检》网上月报系统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实时监控,健全完善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并实行集中管理。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迹象,本着“实事求是,抓早抓小”原则,及时采取批评教育、函询质询、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并适时查处。

    七、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各学校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