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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里中学“区教学骨干”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发表日期:2016/1/12 8:46:33 出处:本站 作者:教务处 有1303位读者读过

 谷里中学“区教学骨干”岗位职责考核标准(试行)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优化与提升,特制定本考核标准,满分100分,分项累计。

一、考核对象

区教学骨干

二、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俊

副组长:杨会平、韩兴猛

组  员:朱信智、盛文彬、林保健、张荣、周斌、陈浩、魏平、王维洲、严孝军

2.实行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凡工作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要求,直接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内容

(一)教学业务(40分)

1.听课(10分)

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20节,每年不得少于40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和相关指导记录备查),少1节扣3分,扣完为止。

2.讲座(10分)

每年有校级以上讲座1次(含校级)或片级以上命题1次(含片级)或外出培训撰写学习心得(2000字以上)1次。(考核时需提供讲座稿、学习心得与相关证明。)

3.公开课(10分)

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2次以上或片级以上公开课1次。(考核时需提供教案与相关证明。)

4.论文或竞赛(10分)

每年有1篇教学论文(含案例)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参加片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基本功比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考核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二)教学业绩(50分)

1.对于考试学科,每学年在校、区、市等部门组织的学情调研测试中所任教学科成绩都在校均分或区均分以上,得50分(每次25分),如果低于校均但在警戒线以内(警戒线:学科总分的5%),每次得15分。因学校工作安排,接手特殊班级,由学校出具证明,按所任教学科推进率考核评定。

2.对于非考试学科,以指导、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组织指导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以及有效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为考核依据,考核时需提供获奖证书以及相关活动过程性详细证明材料,具体评分细则由学科考评小组另行制定。

(三)专业示范(10分)

受聘以来,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明显(考核时需提供师徒结对聘书、协议、计划、方案、成果等相关过程性材料。)或每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开设示范课1次以上(含1次)。

四、相关说明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

1.不担任评聘学科教学工作。

2.不参加年度岗位职责考核。

3.不服从学校及教研组、学科组工作安排。

4.年度内有不良师德表现记录。【参见《关于建立“江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良师德表现者档案”的意见》(江宁教字[2012]59号)】

(二)教学骨干考核情况登记表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84—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第。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

2016年1月

谷里中学教学骨干履行职责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