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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关于开展推选2010年度 “感动谷中十大人物”活动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1/1/12 8:50:55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573位读者读过

     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正气,学习先进,进一步形成和谐的校园氛围和人际环境,提高学校的文明程度,经学校研究决定,推选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2010年度“感动谷中十大人物”,通过在平凡的生活中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书写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以引领全校师生在感动的氛围中实现精神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有序地开展推选工作,成立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推选工作。推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工会、德育处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推选对象:

      凡在2010年度为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发展做出过贡献、令人感动的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均可被推选。

    三、推选条件:

    1.被推荐的教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在学生德育方面或服务学生方面有显著成绩;或主动关心他人,人际和谐,乐于为同事和学校服务,为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积极奉献,获广泛好评或取得显著成绩;或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区、社会活动获得成绩,并取得社会声誉。

(2)教学成绩优秀:所教班级考试成绩达到年级平均水平,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做出贡献。非考试学科教师、教辅后勤人员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认可。

2.被推荐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高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精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会竞选、志愿者活动、运动会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优秀。

(2)学风优良。在我校学风建设中,能够带头做到“诚信学习、规范学习、自主学习”,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3)成绩优异。在2010年上半年期中、期末和2010年下半年期中考试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进步之星”。

3.被推荐的学生家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1)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给子女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让子女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茁壮成长。

(2)关心学校发展,支持教师工作。经常与教师保持联系,交流孩子的思想、学习情况,对教师工作、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孩子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育子效果明显。孩子校内外的表现、学习成绩良好或有明显进步。

4.被推荐的社会人士应具备下列条件:

长期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或提供技术上、法律上、物质上的支持。

    四、推选办法:

      根据推选条件,采取行政会、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或3名以上教师或学生联名提名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组至少推荐3名(后勤组1名、退休退养组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发现、挖掘、呈现其感人事迹,经学校推选领导小组根据本意见的推选条件,审核确定推选的正式候选人,最后通过全体教职工投票产生2010年度“感动谷中十大人物”。

    五、日程安排:

    1月7日:制定评选意见、全校动员

    1月7日—1月11日:提名推荐,填写推荐表,完成推荐工作

1月12日:经推选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1月12日—1月19日:利用学校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候选人事迹

1月20日:投票产生2010年度“感动谷中十大人物”(具体时间参照年度考核工作日程确定)

1月21日—1月22日:获奖人物的推荐人写好颁奖词

    1月23日:在学期散学典礼上颁奖并将获奖人物的照片、事迹、颁奖词张贴在学校橱窗并发至学校网站

    六、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增强透明度,公正推荐,民主评选,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让评选工作的过程成为发扬先进、凝聚精神、形成共同价值观的过程,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氛围,为学校健康发展唱响主旋律。

                                                    

 

 

 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

                                         2011年1月7

 

 

 

江宁区谷里初级中学2010年度“感动谷中人物”评选推荐表

被推荐者

姓名

 

性别

 

身份

 

出生

年月

 

所在单位

 

职务

 

主要事迹

(对学生、对同事、对学校、对社会等表现,以故事、叙事等形式体现。要求表格中简明扼要地写,可另附文字材料)

 

 

 

 

 

 

 

 

 

 

 

 

 

 

  

 

 

 

推荐部门(人)

 

 

填表说明:“身份”:教师、职工、学生、家长、社会人士;“所在单位”:教师填写所在年级组、职工填后勤、学生填班级、社会人士填所在单位;“职务”:行政职务、教师、工种、学生或学生干部(如学生会主席)、社会人士的职务如实填写。

注:推荐表请于1月12日前交德育处。